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3年,到期需要继续从事经营的话,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如果不继续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注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申请材料: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度至换证年度前一年,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5、网络文化经营业务自查报告;
6、申请换证单位应当提交并所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到期钱的30天,就需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行政部门办理续期,如果过来有效期就不能办理续期了,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在申请期间,不能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若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话,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处以最低20000元的罚款处罚,并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并公示。
另外,互联网文化单位在对其持有的做变更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到所在市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到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