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称文网文。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盖有工商局查询章 红章)》《域名证书》《业务发展报告》《依法提交其他文件》
带着以上材料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即可,